在建船舶抵押合同
船舶抵押合同是船舶所有人 (航運企業) 為籌措資金而以船舶作為抵押品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協議。船舶所有人在其所有的船舶上設定抵押權,以作為自己 (或第三人) 所負債務的履行擔保,到期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作為抵押權人就可以就抵押船舶的價金優先受償。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在建船舶抵押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船舶抵押合同1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主債務人______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合計______元,該債務履行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同意在其所有的“______”號船(船舶識別號______,以下稱“抵押物”)設定抵押,以擔保______按期履行償還上述借款及利息并履行其他義務。經協商,雙方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作為抵押物的船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登記_______,登記號碼_______,產權為乙方所有的“______”號船(船舶識別號______,以下稱“抵押物”)。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船舶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船舶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船舶,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船舶;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船舶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船舶抵押合同2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 壹輛,排量:_______,顏色:_______ ,車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時間: 簽立 時間: 簽立
船舶抵押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
凈噸: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
登記地點:_________
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并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后的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戶(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閱船上的船級記錄,并在_________(時間)內宣布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盡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于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志和航海日志應提供給買方查閱。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后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買關系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于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于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于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后,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并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臺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志、輪機日志、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檔(如有)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復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檔不提供復印)。
2.交船時,賣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買方:
授權書;
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稅),賣方應在交船后____日內辦妥船舶在原登記機關的注銷登記。
3.同時,買方應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
營業執照復印件;
授權書;
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系人和郵政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于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
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并承諾交船后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生的包括雇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稅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后所發生的與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稅、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
船舶移交后,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注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后,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并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注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后,應在_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保證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_%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十五、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六、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七、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八、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由雙方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由雙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決。
若買賣雙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達成一致則糾紛應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決,雙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_________指派。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本合同以服從仲裁所在國的法律為前提。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二十、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二十一、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_________賣方(簽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